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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科协所属学会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11-12

  4.依据最终得分认定所属省级学会年度考核类别等级,经省科协党组审定后公布。

  3.综合集中考核得分、学会网日常信息上传考核得分、学会日常工作开展及综合表现考核得分,形成年度最终考核得分。

  2.学会负责人要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和指导,需专题研究部署,吃透考核内容,认真梳理资料,切实做到通过考核把学会整体工作◆★■■■、建设成效及服务成果反映准、体现好。

  1.省级学会登录江苏学会网综合管理平台(网址:)■★,在■★◆★◆“业务工作平台◆◆”中选择年度考核相应栏目,按要求填写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并提交佐证材料(起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11月5日8:00至2024年11月30日17:00。

  省科协团体会员学会为考核对象。非团体会员学会不参加考核,鼓励对照年度工作指南和考核要求开展工作。

  3.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应紧扣指标要求,做到条理清晰、简洁明了、情况真实。填报内容要实事求是,如发现某一考核指标所提供的佐证内容与往年完全相同,取消该项得分。

  2.省科协遴选专家按照考核指标体系要求,根据学会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分类评分,专家平均分为集中考核得分◆■■◆。

  考核指标根据学会考核等次和学科特点分类设置,省级学会填报前对所在等次、所属学科进行核准,需填报的各项指标均附有相关内容、分值以及佐证材料等要求,有疑问的可联系学会部本片联系人确认。需从日常网络系统中提取的数据以及由主管单位相关部门根据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直接评分所涉及到的指标仅显示内容和分值,无需填报佐证材料◆★■★★★。

  1.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充分认识考核对推动学会自身建设的重要意义★◆■★■★,结合年底各项工作加强统筹,真正实现以考促建★★★◆、以考促干、以考促优。

  为推动省科协所属学会高质量发展■★,提升“四服务一加强◆★”履职能力◆★■,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科协所属学会高质量发展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苏科协发〔2024〕44号)要求和年度工作部署,决定开展年度集中考核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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